3月25日,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推广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的通知》,淄博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应用。我市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、山东玉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确定为信用管理典型企业,经验做法一并进行推介。
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我市坚持政府推动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,组建市级工作专班,编制《淄博市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实施方案》,着力推进食品药品、工程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,张店区、临淄区、桓台县等市级试点区县企业信用管理工作,打造了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工作推进创新模式。坚持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化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,印发《淄博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,启动《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》地方标准编制,组建专家团队,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调研、专题培训、辅导咨询、专家答疑,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。坚持宣传发动和示范引领相结合,组织开展2021年度信用管理典型企业创建工作,8家企业获市委、市政府诚信建设突出贡献企业通报表扬,12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信用管理典型企业。其中,4家企业典型经验做法获省发展改革委推介。
下一步,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,坚持信用服务实体经济,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,推动企业信用管理地方标准出台,加强标准宣贯,持续推进企业信用管理,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。(王奇)
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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